集团简介 |
-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,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。 -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,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,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、新界及港岛。 -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,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。 - 此外,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%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﹒38%权益,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、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,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。 -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。 |
业绩表现2024 | 2023 | 2022 | 2021 | 2020 |
- 2020年度,集团营业额下跌23﹒7%至61﹒91亿元,股东应占溢利上升2﹒1倍至19﹒04亿元 。年内,集团业务概况如下: (一)股东应占溢利上升乃主要由於年内录得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14﹒96亿元,以及录得政府补贴收 益10﹒14亿元; (二)专营巴士业务:营业额下降23﹒6%至59﹒1亿元,占总营业额95﹒5%,分部溢利下跌 44﹒8%至2﹒03亿元; 1﹒九龙巴士:除税後盈利减少35﹒4%至2﹒03亿元,若不包括政府补贴8﹒96亿元,则录得 除税後亏损6﹒92亿元;车费收入减少22﹒7%至53﹒08亿元,总经营成本减少6﹒3% 至65﹒42亿元; 2﹒龙运巴士:除税後盈利减少98﹒9%至60万元,若不包括政府补贴7470万元,则录得除税 後亏损7410万元;车费收入减少45﹒8%至3﹒46亿元;总经营成本下跌20﹒7%至 4﹒71亿元; 3﹒非专营运输业务:除税後盈利增加4﹒3%至4150万元;於2020年12月31日,阳光巴 士集团的车队共有390部已获发牌的巴士;新港巴共有15部巴士; (三)物业持有及发展:营业额上升8﹒8%至7285万元,分部盈利大幅增加至15﹒48亿元; (四)其他:营业额下跌33﹒4%至2﹒08亿元,分部溢利减少21﹒5%至4731万元; (五)於2020年12月31日,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9﹒43亿元,银行贷款为30﹒83亿元, 流动比率为1﹒1倍(2019年12月31日:1﹒9倍)。 |
公司事件簿2020 |
- 2020年11月,集团以7﹒51亿元向主要股股东新鸿基地产(00016)出售TM Properties Inv 50%权益连股东贷款,预期录得出售收益14﹒96亿元。该公司持有位 於屯门之物业,总楼面面积10﹒54万平方尺,作工业用途或仓库用途或两者兼具。 |
股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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